会计学院2024届校级、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07 阅读:12

学院本科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22125号)有关规定,经学院资格初审、申报和学院评审,确定会计学院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如下(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3月11日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张老师反映,电话28008115,或向学院纪委书记尹老师反映,电话28008109。

会计学院2024届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会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7日

关注学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