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23年度本科生先进个人拟推报名单
发布日期:2024-03-21 阅读:11

学院本科生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浙商大学[2022]122号)和《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22]124号),经数据统计计算,同学申报评比,班内公示,现将先进个人拟推报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可于3月25日前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张老师反映,电话:28008115,或向学院纪委书记尹老师反映,电话28008107。


【会计学院】附件1:2023年度先进个人名单.doc



   会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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