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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13 12:00:00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 [2011]20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1307号)文件精神与要求,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以下简称规划教材”)的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开始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划教材推荐范围
   
教育部规定,本次规划教材推荐范围为20061月至200912月期间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使用的各种形式的教材。推荐的规划教材须为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教材及涉及课程的教材,不在此次推荐范围内。
   
二、规划教材推荐原则
    1
、突出重点。鼓励推荐使用面广、效果好、影响大的基础课程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实验实践类教材。
    2
、锤炼精品。鼓励推荐长期用于本科教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修订完善的优秀教材。
    3
、改革创新。鼓励推荐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最新趋势的教材。鼓励推荐根据教学需求建设的数字化教材。
    4
、特色鲜明。鼓励推荐满足各类高等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的、特色鲜明的教材。
   
三、教材推荐办法
    1
、推荐数量
   
推荐教材将从本校教师为第一主编、目前用于本科教学的教材中择优推荐。教育部规定各省推荐数量不超过十一五期间(20061月至20116月)本省教师主编并出版的本科教材总数的5%。学校将在全校各学院(部)申报基础上参考各学院上述期间的教材出版总数以及教材的水平、全国发行和使用情况,经评审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教育部《通知》规定出版社在汇总、公布部属院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情况后,可以进行补充推荐。出版社的推荐数量不超过该社出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数量的2%,推荐指标不足1种的按1种推荐;未承担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出版任务的出版社可以推荐1种。未能通过学校、省教育厅渠道推荐的教师也可以通过出版社渠道推荐。
    2
、推荐形式
   
分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验教材、习题集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系列教材(丛书)可按单种推荐,也可按全册/成套/系列整体推荐。按全册/成套/系列整体推荐的,所包含的教材必须全部符合推荐范围要求,推荐时占一个推荐名额,在评审时所包含的教材均达到规划教材标准方可入选规划教材。
   
四、推荐办法及联系方式
     
教材出版时间在20061月至200912月之间,有意向申报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的教师,需填写《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表》(附件3)(一式三份)交到学院。   
     
请各学院(部)于20111225日前将推荐表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子版发送至jwcjxgl@126.com
     
联系人:张兴琳    电话:28877207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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