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务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09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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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组织部
各党委职能部门、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关于高校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实现扩大广大师生对党内事务了解参与,推进基层组织民主建设,推动学校事业和谐发展的目标,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近期对全校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各党委职能部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贯彻落实《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浙商大党〔2011〕53号)精神,全面开展基层党务公开工作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领导机构是否健全:建立领导小组,实行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措施,研究部署任务情况;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正常开展情况;对广大师生党员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责任意识情况。
(二)相关制度是否建立: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实施细则情况;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情况。
(三)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对照《浙江工商大学党务公开任务分解表》(试行)及《浙江工商大学二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试行)中规定的公开内容、范围、形式、时限,对党务公开内容进行逐项检查。
(四)工作中能否探索创新:各部门研究党务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把握规律的情况;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载体建设、制度保障、监督考核等方面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情况。
二、方法步骤
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搞好自查,写出自查报告,11月30日前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检查阶段。校党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党委职能部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执行《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情况进行检查。
(三)整改阶段。检查组将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向各部门进行反馈;各部门根据反馈意见有针对性地研究制订整改措施。
三、组织领导
此项检查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党委职能部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高度重视,做到求真务实、注重实效、推进工作。
此次检查工作具体事宜,请与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丛老师,电话:28877072。
校党委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