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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社会实践校级先进个人、优秀论文名额配给原则

发布时间:2013-09-14 12:00:00

    本次学院获得校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论文名额一共72个,现将名额分配方式公示如下:

  

一、团队实践名额

1、学院内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取得实践成果,并参加社会实践评比活动获奖的团队。获一等奖团队,按团队总人数的60%获得名额;二等奖团队按团队总人数的50%获得名额;三等奖团队按团队总人数40%获得名额。(小数舍尾取整)

2、学院内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取得实践成果,并参加社会实践评比活动但未获的奖团队。每个团队获得先进个人和优秀论文共2个,其中队长获得一个名额,另一名额团队内部协商分配。若队长主动放弃,此名额将被收回,不能转让给团队内其他成员。

3、学院内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取得实践成果,但未参加社会实践评比活动的团队。为表示对团队活动成果的肯定以及鼓励,每支队伍队长获得一个名额。若队长主动放弃,此名额将被收回,不能够转让给团队内其他成员。

二、个人分散实践名额(占总名额数30%,小数进1取整)

      学院内参加社会实践,上交暑期社会实践登记表和社会实践登记报告的个人。报名申请先进个人或优秀论文,综合考虑个人实践成果和平时个人表现,经团委老师审核,确定获得先进个人和优秀论文名额的人员名单。

财会团委

附:学校相关文件

(四)“浙江工商大学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条件及程序

“浙江工商大学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全校参加社会实践的一、二、三年级本科生和在校研究生。

1、根据校团委的部署,参加或组织七天以上的社会实践活动。

2、认真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可下载),“实践单位评语”一栏须经社会实践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

3、工作目的性明确,责任感、主动性强;参加实践团队表现突出。

4、在实践活动结束后,能认真总结,根据实践经历撰写出不少于1500字的感受报告或体会总结(注意:不是调查报告或调研报告),并按时上交所在学院团委参加评比(经校团委同意,由学生会、学生社团组织开展的社会实践团队,其成员考核办法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评选程序:学生本人自主申报,经团支部推荐,由各学院团委首先组织院级评审,确定院级先进个人、优秀论文;再根据团委确定的名额数,择优向团委推荐校级先进个人、优秀论文。经校团委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五)“浙江工商大学社会实践优秀论文”评选对象、条件及程序

“浙江工商大学社会实践优秀论文” 评选对象为全校参加社会实践的一、二、三年级本科生和在校研究生所撰写的与社会实践主题相关的论文。

评选条件:

1、内容必须与社会实践有关,可以是实践经验的体会总结,也可以是某课题的调研报告,论据确凿,论证充分,分析深入,并能够提出有效的建议、措施,能给当地或实践单位带来参考或实际价值。

2、字数不少于3000字。

3、无概括性标题,仅冠以“某某总结(小结)”之类的,不得参加评选。

4、抄袭他人作品的,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的社会实践先进参评资格。

评选程序:学生本人自主申报,经团支部推荐,由各学院团委首先组织院级评审,确定院级先进个人、优秀论文;再根据团委确定的名额数,择优向团委推荐校级先进个人、优秀论文。经校团委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