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形成性评价(平时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3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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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工商大学课堂教学创新实施方案(2014-2016年)》(浙商大教〔2014〕282号)文件精神,为了促进学生课堂学习的有效性,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本学期继续加强本科生课程的形成性评价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形成性评价的项目构成
形成性评价(平时测评)由出勤及课堂纪律、课堂互动表现、理论和实务作业、阶段测试等项目构成,任课教师可以根据所授课程的特点,科学制定形成性评价项目构成的内容、形式及比例,并在教学大纲和授课提纲中明确考核项目的内容和评分标准,在开学初向学生公布。
二、形成性评价的成绩比例
形成性评价的成绩比例如需超过课程总成绩的50%,由任课老师将包含此内容的授课提纲经系(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审核、分管教学院长批准后,在教学大纲和授课提纲中予以明确,并报教务处备案;形成性评价比例低于课程总成绩的30%、且教学大纲相同的课程,原则上应根据教学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出勤及课堂纪律的成绩比例不得超过形成性评价总成绩的30%;形成性评价的给分依据及成绩单需与期末试卷一起存档。
三、形成性评价的具体要求
教师要将形成性评价作为提高学生课堂学习效果的主要手段,实现过程育人、互动育人。在出勤及课堂纪律方面,任课教师要加强课堂管理,对于玩手机等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扣减平时成绩;在理论或实务作业方面,任课教师要精心设计检验理论和突出实务文件的作业,将作业成绩及所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学生;在课堂互动方面,任课教师要根据学生在课堂讨论、随堂测验、专业口试等环节的陈述质量、表达水平、沟通技巧、思想创新、批判思维、团队合作、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表现,给予学生客观的形成性评价。
四、形成性评价达到或超过50%的课程安排
各学院的每个专业(新专业除外),原则上安排不少于3门形成性评价达到或超过50%的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或其他课程)。
五、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的每个专业(新专业除外),于12月5日前报送形成性评价达到或超过50%的课程,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wangjp@zjsu.edu.cn。
联系人:王金萍; 联系电话:28877210。
附件:形成性评价达到或超过50%课程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