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校级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6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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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室):
为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我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高我校的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校级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和评选对象
(一)教学名师
承担本校普通本科教学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在编在职教师(含实验师),已获得省级、校级教学名师者不再参加此次教学名师的评选。
(二)教坛新秀
承担本校普通本科教学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含实验师)、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78年11月30日后出生)的在编在职教师。已获得省级、校级教坛新秀者不再参加此次教坛新秀的评选。
二、推荐和评选条件
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的评选向一线教师倾斜,参加评选的教师近三学年每学年必须单独主讲过一门面向本科生开设的课程,每年为本科生授课时数应不少于64课时(不含折算);教学业绩考核至少有一学年为A;近三年无教学事故。
三、评选名额和奖励方法
(二)获校级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的教师将授予“浙江工商大学教学名师” 或“浙江工商大学教坛新秀” 荣誉称号,并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给予奖励。
四、评选方法和推荐程序
1、各学院(部、室)根据本通知精神,组织本部门教师(含在学校职能部门工作且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申报(填写申报表),部门组织评审后,向学校推荐1-2名教学名师和1-2名教坛新秀的候选人。
2、各学院(部、室)须在2015年11月30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ichun@zjsu.edu.cn。联系人:李淳,办公电话:28877213,短号:619678。
(1)教学名师推荐人选申请表 (见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申请表)
(2)教坛新秀推荐人选申请表 (见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教新坛秀候选人申请表)
3、在各学院(部、室)评选推荐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经学校会议批准后予以公布 。
教务处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