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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支部书记、组织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9 12:00:00

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持续、稳步、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根据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开展党支部书记、组织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党支部书记、组织员。

二、培训目的

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领会学习教育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探究党务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我校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为5个模块,分别是专题辅导报告、自学、网上党校学习、交流研讨以及组织支部书记列席分党委(总支)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

1.专题辅导报告。由学校党校统一组织安排。时间:5月24日(周二)13:00;地点:下沙校区综合大楼二楼报告厅。

2.自学。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自学党章党规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自觉提升党的理论素养,不断加强党性锻炼。自学材料详见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网-学习资料栏。

3.网上党校学习。总学时不少于24个;学员在学校干部学习中心平台或网上党校平台选学“两学一做”有关课件,学时数可以相互承认,累积计算。

4.交流研讨。结合专题辅导报告和自学,各分党委(总支)组织所辖党支部书记、组织员开展研讨。重点可围绕以下3个主题进行:

(1)结合党章党规以及系列讲话精神,根据所在支部具体特点,谈谈如何有效开展学习教育工作?

(2)结合正在开展的党支部服务品牌创建活动,谈谈如何结合专业或部门特点,推进服务活动的开展,从而推进我校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3)结合“两学一做”,谈谈如何加强支部建设,做好党员的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5.组织支部书记列席分党委(总支)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通过邀请支部书记列席分党委(总支)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使支部书记更好地掌握组织支部学习研讨的方式方法,提高支部会议的学习效果。

四、培训要求

1.开展党支部书记、组织员培训,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分党委(总支)要高度重视,督促参训人员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和交流研讨,自觉开展自学,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2.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参训人员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自觉增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安排好工作,确保完成各模块的学习要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书面请假,经所在分党委(总支)签署意见后报党委组织部。

3.各分党委(总支)要指定一名人员作为负责人,负责对所在分党委(总支)参加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考勤。

4.各分党委、党总支要组织安排参训学员开展学习讨论,并派专人做好记录,记录材料由分党委(总支)留存。

 

                     浙江工商大学党校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