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0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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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将党建工作责任制真正落在实处,根据省委教育工委《高校基层党建全面落实年活动方案》(浙教工委办〔2017〕13号)和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若干规定》(浙商大党〔2017〕4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开展党支部年度述职评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对象
学院各基层教工和学生党支部书记。
二、述职内容
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履职情况;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支部服务品牌创建、实施党员影响力工程以及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的特色做法和成效;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的思路和打算等。
三、述职安排
党支部书记采取口头述职的方式进行,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
四、几点要求
1.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具体体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妥善安排,不走过场,力求取得实效。
2.党支部书记作为支部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梳理和总结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通过述职交流,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目标,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财会学院党委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