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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15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8-06-28 12:00:00

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商大教〔201613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财务与会计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15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628日起到74日止,共7天。

2017-2018(2)15级创新学分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