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返回

关于做好2018年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6 12:00:00

各班级、各位同学: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通知,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省政府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6〕273号),《浙江工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2〕260号)和《浙江工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5〕216号),现将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对象为符合推荐条件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优秀本科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国家助学金的推荐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不能同时兼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已单独提前通知进行评审)、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

二、推荐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推荐条件严格按照《浙江工商大学省政府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6〕273号)、《浙江工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2〕260号)、《浙江工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5〕216号)相关条款组织评选。请具体查阅《学生手册》中的最新相关规定。

    其中推荐省政府奖学金评选体育成绩要求为:二年级学生评奖年内体育课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三年级学生评奖年内体育课成绩75分以上且体质测试成绩在良好(80分)及以上,四年级学生评奖年内体质测试成绩在良好(80分)及以上。体育课免修者不做体育成绩要求。

三、名额和资助标准

    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如下: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名额为56名,每人5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档80人,每人4000元,国家助学金二档155人,每人2500元。

    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为47名,每人6000元。

四、申请和上报

    1. 学生申请。学生登陆学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xsc.zjgsu.edu.cn/stumng/,使用学号和密码登录(密码一般是身份证后六位)进入,选择奖助学金进入进行申请。

    A.省政府奖学金:

    点击浙江省政府奖学金——2017/2018学年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学校浙江工商大学、系填写专业、政治面貌和学制请注意选择、必修课请填写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总门数、排名参照去年综测时专业素质排名和基本项排名,奖项日期填写XX年XX月,按照国家、省级、校级填写,不超过4项)——申请理由从思想、学习、科技、社会工作、活动等各方面进行阐述,200-300字左右。

    B.国家励志奖学金

    点击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2017/2018学年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学校浙江工商大学、系填写专业、政治面貌和学制请注意选择、必修课请填写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总门数、排名参照去年综测时专业素质排名和基本项排名,奖项日期填写XX年XX月,按照国家、省级、校级填写,不超过4项)——填写家庭经济情况(家庭住址填写到具体门牌号,认定情况请根据之后的经济困难生认定结果)——申请理由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思想、学习、科技、社会工作、活动等各方面进行阐述,200-300字左右。

    C.国家助学金

    点击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2018/2019学年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学校浙江工商大学、系填写专业、政治面貌和学制请注意选择)——填写家庭经济情况(家庭住址填写到具体门牌号,认定情况请根据之后的经济困难生认定结果)——填写家庭成员(注意正确的关系称谓、长辈无工作单位可以填写无或务农或务工等,兄弟姐妹上学请填写具体的学校名称)——申请理由请详细阐述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请控制在200字左右。

    2. 学院评审、公示。学院根据相关评审办法和实施细则,成立评审委员会,在学生申请结束后,根据学校的分配名额,进行民主评审、评议,确定名单后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3. 审核、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登陆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核定,并按学校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4. 学校审定。学生处对学院提交的初评结果和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整理,提交学校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 申诉处理。在公示期内,如果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依据相关文件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提请裁决。

五、参评期限及成果的认定说明

    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参评为2017/2018学年,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参评成果获得时间: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国家助学金参评为2018/2019学年,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联系人:刘望秀,28008110,邮箱:liuwangxiu@126.com

 

                                            财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附件:1.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学生)

      2.国家励志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