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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15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07 12:00:00

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商大教〔2016〕13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财务与会计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15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12月7日起到12月13日止,共7天。


     2018-2019(1)创新学分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