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耀华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0-05-18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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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努力进取,自强不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会7810班校友王水耀捐资设立财务与会计学院耀华助学金,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协议(编号: )》,特制定评审管理办法如下:
一、资助范围、资助金额和设立期限
1、“耀华助学金”面向浙江工商大学财会学院一、二、三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设立。
2、“耀华助学金”每年资助经济困难学生10名,每名获助学金1000元。
3、“耀华助学金”每年度评选一次,年奖金总额为1万元,设立期限为5年。
二、申报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在评奖年度内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三、申报程序和评审管理办法
1、由学生本人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财务与会计学院耀华助学金申报表》,经辅导员、班主任推荐,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讨论审定。2、申报评审工作每年四月份进行。
3、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党委、行政领导和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成。
四、本评选办法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操作,院党委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浙江工商大学财会学院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