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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09 12:00:00

学院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20〕104号),经过学生自愿申请、同学民主评议、辅导员审定和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会计学院共评定出54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140位家庭经济其他困难学生。

 现将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109-202010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尹老师,联系电话0571-28008110。



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汇总表 .xlsx 


会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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