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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心理工作优秀个人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2 12:00:00

学院各班级:

为了表彰在学院班级心理健康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特进行“会计学院心理工作优秀个人”评比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      在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或心理健康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贡献的同学;

2、      心理委员、或其他表现突出的同学都可以申报;

3、      全院总名额为10名,以通报表扬的形式进行表彰。

4、      评选由会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

 

    请各班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请将申报表发送至ckxyshelian2016@163.com邮箱,主题注明“会计学院心理工作优秀个人+姓名+班级”,申请截止日期为12月29日中午12点前。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心理工作优秀个人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