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18级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7 11: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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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18级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会计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2018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1年11月17日起到2021年11月23日止,共7天。如有疑义,请联系团委陆栋健老师,地点综合楼717,电话:28008125。
会计学院团委
202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