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21年度先进个人拟推报名单
发布时间:2022-04-06 08: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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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本科生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浙商大学[2015]21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15]218号),经数据统计计算,同学申报评比,班内公示,现将先进个人拟推报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可于4月11日前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尹老师反映,电话:28008110,或向学院纪委书记吴老师反映,电话28008109。
会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