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3 03: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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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保证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2023年推免工作通知、《浙江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商大学〔2021〕136号),现将2023届毕业生推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将推免生名单(学院、班级、姓名)纸质版、电子版于9月14日16:00前报学工部,同时将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和专家审核小组名单(盖学院章)报学工部备案。
2.学工部对各学院的推荐名单进行复审,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名单审定后进行公示。
3.推免生个人申请表(盖学院章、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正反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附件1),于9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工部(学生活动中心312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8877253。
4.学院各班级在9月19日11:00前将2023年推免资格研究生名单(见附件2)和推免生成绩单(以身份证号_姓名.pdf命名,加盖教务处公章,PDF版本)报送至会计学院学生办公室,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28008113。特别提醒:(1)提交成绩单需注意:打印字迹清晰、原件扫描(非复印件)、加盖教务处红色公章(非学院章);(2)转专业学生务必提前至教务处修改学籍库“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否则将无法上报。
5.审核通过的推免生于9月23日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推免生注册和网上支付;9月28日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按教育部要求和接收院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10月20日推免生注册、网上支付、报名、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关闭。(以上时间点以教育部最后通知为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关注相关通知)
6.推免生到接收院校参加复试,取得该校的研究生预录取通知书后,报学工部备案。截止时间:10月25日。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学院202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2022届本科毕业生考研指标完成率和其它相关情况制定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并将名额下达给各学院,详见附件4《2023年浙江工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计划表》。
三、说明事项
1.申请表格应如实填写,对于弄虚作假和随意捏造成绩的,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2.因推免工作时间紧,学生申请材料和学院报送材料请务必按要求及时上交。
附件1:(XX学院)浙江工商大学2023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申请表.docx
附件4:2023年浙江工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