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天健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11-14 04:55:26
-
为鼓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自强不息,倡导 “求实”学风,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在我院设立“天健奖学金”,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对象、奖励标准及设立期限
1、“天健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会计学院三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
2、“天健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学金2000/人、二等奖学金1200/人、三等奖学金800/人。根据捐资方要求,奖励人数女生不超过60%,获奖总人数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3、“天健奖学金”每评奖年度评选一次,向获奖者颁发奖金和“天健奖学金证书”,年奖金总额为3万元,设立期限为5年。
二、申报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
2、学习勤奋,专业知识扎实,具有一定的实践应用能力。
3、有较强的综合素质能力,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在班级学风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
4、其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优先评选:
(1)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一篇以上的;
(2)在“希望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的;
(3)浙江省财会信息化竞赛或其他学科竞赛成绩特别优秀的;
(4)毕业后有志于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
(5)担任学生干部满1年以上,工作表现出色的;
(6)在各项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7)在各项活动中为学校和学院争得重大荣誉的。
三、申报程序和评审管理办法
1、由学生本人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财务与会计学院天健奖学金申报表》,经辅导员推荐,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讨论审定,报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后正式发文。
2、申报评审工作每年四月份进行。
3、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党委、行政领导和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成。
四、本评选办法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操作,院党委负责解释。
会计学院党委
2017年3月28日
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天健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为支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努力进取,自强不息,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在我院设立“天健助学金”,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范围、资助金额和设立期限
1、“天健助学金”面向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一、二、三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设立。
2、“天健助学金”每年资助经济困难学生20名,每名获助学金1000元。
3、“天健助学金”每年度评选一次,年奖金总额为2万元,设立期限为5年。
二、申报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在评奖年度内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诚实守信,自强自立,积极上进。
3、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三、申报程序和评审管理办法
1、由学生本人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财务与会计学院天健助学金申报表》,经辅导员、班主任推荐,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讨论审定。2、申报评审工作每年四月份进行。
3、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党委、行政领导和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成。
四、本评选办法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操作,院党委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会计学院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