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寒假本科学生返乡路费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9 03: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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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寒假临近,为减轻学生返乡经济压力,与家人团聚,度过一个平安、温馨、幸福的新年,学校开展寒假返乡路费补贴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一)2023/2024学年经学校认定的重点学生资助对象;
(二)临时特殊经济困难学生。
二、补助标准
申请补助金额为学生返乡单程路费,每人资助金额不得高于基准金额即高铁学生票价(高铁票价原价*75%),且最高不超过1000元。若为混合出行方式(如:动车+汽车),其基准金额为高铁学生票价+汽车票价。学院原则上根据学生的返乡单程路费及学生困难程度核定。
三、申请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二)学习勤奋,积极向上
(三)诚实守信,生活简朴,无不良消费行为;
(四)往返路费较高,在返乡路费支出中存在困难的。
四、申请及审核发放流程
(一)2023年12月19日-2024年1月4日,申请学生进入“浙商大学生处”微信公众号——点击微应用——学生事务中心——临时困难补助模块,按照页面要求在线填写《2023-2024学年学生寒假交通补贴申请》,在申请填写时请仔细核对本人的工商银行卡号。(注:同学们在填写信息时,最后一栏需承诺以上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每一位同学仅需提交一次,如果申请金额填写错误,在辅导员没有核定之前可以撤回重新申请,辅导员、学办主管核定时也可以更改申请金额。
(二)2024年1月8日,学院全部在线审核完毕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提交学工部。
1.辅导员2024年1月8日前登录学生事务系统在应用中心-临时困难补助,对申请情况进行核定。
2.学办主管根据学院整体申请情况,进行最终核定工作。
(三)学生工作部终审并发放路费补助。
学院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571-28008134。
会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