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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天健奖学金、天健助学金评定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3 05:55:29

学院各班级:

   为做好2023年度会计学院天健奖助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现面向本科生进行补充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天健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其中,天健奖学金面向本科大三学生,天健助学金面向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

   二、申报和评审

   1.生申请,根据评选办法规定自主申报,如实填报个人所获各类奖项、荣誉、技能证书情况,每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报送材料如下:

  1)电子版材料:2023年度会计学院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1)、专项奖学金申报表(附在奖学金管理办法后,上交时命名为:学生姓名+xxxx奖学金申报表)、各种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截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23时整,发送至邮箱1145789766@qq.com。

  2)纸质版材料:专项奖学金申报表(一式两份)、评奖年度原始成绩单(一份)及主要事迹证明材料(一份)。所有填写的先进事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任职证明、荣誉证书、实践证明等,论文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复印件,所有竞赛项目标明项目级别(国省市校赛)及AB类(见附件3所有证明材料请按照专项奖学金审批表内先进事迹内容顺序摆放,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奖项不予认定。评选完成后另行通知获奖同学上交。

   2.学院资格初审。

   3.学院和校友评选,根据各类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综合评审学生申请情况并报送奖学金捐赠方校友,确定评选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学金、颁发荣誉证书等。

   4.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开展评审和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后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会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23


附件1:2023年度会计学院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

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天健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3:2023年AB类竞赛.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