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天健奖学金、天健助学金评定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3 05:55:29
-
学院各班级:
为做好2023年度会计学院天健奖助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现面向本科生进行补充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天健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其中,天健奖学金面向本科大三学生,天健助学金面向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
二、申报和评审
1.学生申请,根据评选办法规定自主申报,如实填报个人所获各类奖项、荣誉、技能证书情况,每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报送材料如下:
(1)电子版材料:2023年度会计学院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1)、专项奖学金申报表(附在奖学金管理办法后,上交时命名为:学生姓名+xxxx奖学金申报表)、各种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截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23时整,发送至邮箱1145789766@qq.com。
(2)纸质版材料:专项奖学金申报表(一式两份)、评奖年度原始成绩单(一份)及主要事迹证明材料(一份)。所有填写的先进事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任职证明、荣誉证书、实践证明等,论文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复印件,所有竞赛项目标明项目级别(国省市校赛)及AB类(见附件3)。所有证明材料请按照专项奖学金审批表内填写先进事迹内容顺序摆放,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奖项不予认定。评选完成后另行通知获奖同学上交。
2.学院资格初审。
3.学院和校友评选,根据各类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综合评审学生申请情况并报送奖学金捐赠方校友,确定评选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学金、颁发荣誉证书等。
4.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开展评审和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后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会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
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天健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