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26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研究生)”初评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06 03: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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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各班级、同学::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22〕125号)、《关于评选2026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经会计学院研究生荣誉评选委员会评审,现拟将会计学院2026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研究生)”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26年3月5日至3月9日。如有异议,可于3月9日前向学院反映,联系人:徐老师,电话:28008116。
发布时间:2026-03-06 03:21:48
研究生各班级、同学::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22〕125号)、《关于评选2026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经会计学院研究生荣誉评选委员会评审,现拟将会计学院2026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研究生)”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26年3月5日至3月9日。如有异议,可于3月9日前向学院反映,联系人:徐老师,电话:2800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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