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补充)
发布时间:2026-06-10 09: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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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商大教〔2016〕13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24〕73号)文件,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会计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0日——2026年6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王老师,地点:综合楼815,电话:28008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