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7级学生返校完成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22 阅读:448
财会学院及杭州商学院财务与会计专业毕业生: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2011届毕业论文实施方案》要求,2011年3月19日至4月8日,学生实习结束返校并完成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2011年5月13日前,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定稿。不能按时完成毕业论文全部任务的学生,将推迟毕业论文答辩。对于无故不能按时回校完成毕业论文的同学,一律推迟参加毕业答辩。推迟答辩时间原则上放在07届毕业生离校后。由此影响毕业证书发放及离校就业的,一概由学生自己负责。

对确实需要在就业单位工作不能返回学校的,学生应持请假报告,经指导老师和辅导员同意后才可以办理请假手续。

3月29日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将会向学院反馈学生返校人数,届时有无故不回校完成毕业论文的学生,将一律推迟毕业答辩时间。

财务与会计学院

201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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