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简介:本文从财务重述的视角透视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状况,在控制了内生性的影响后发现,我国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实产生了积极作用。进一步研究发现,较低的股权集中度以及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分离的领导权设置等公司的微观治理机制,以及公司所在地的市场化程度等宏观治理环境将有助于增强机构投资者对信息披露的积极作用。而公司的股权性质、董事会独立性以及交叉上市对机构投资者有效的发挥作用并没有提供更有效的制度与非制度的保障。通过以上结果以阐明,要有效发挥机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中的作用,必须要存在保障其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
关键词:机构投资;治理环境;信息披露;财务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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