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 [2011]20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1〕307号)文件精神与要求,“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以下简称“规划教材”)的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开始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划教材推荐范围
教育部规定,本次规划教材推荐范围为2006年1月至2009年12月期间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使用的各种形式的教材。推荐的规划教材须为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教材及涉及课程的教材,不在此次推荐范围内。
二、规划教材推荐原则
1、突出重点。鼓励推荐使用面广、效果好、影响大的基础课程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实验实践类教材。
2、锤炼精品。鼓励推荐长期用于本科教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修订完善的优秀教材。
3、改革创新。鼓励推荐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最新趋势的教材。鼓励推荐根据教学需求建设的数字化教材。
4、特色鲜明。鼓励推荐满足各类高等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的、特色鲜明的教材。
三、教材推荐办法
1、推荐数量
推荐教材将从本校教师为第一主编、目前用于本科教学的教材中择优推荐。教育部规定各省推荐数量不超过“十一五”期间(2006年1月至2011年6月)本省教师主编并出版的本科教材总数的5%。学校将在全校各学院(部)申报基础上参考各学院上述期间的教材出版总数以及教材的水平、全国发行和使用情况,经评审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教育部《通知》规定出版社在汇总、公布部属院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情况后,可以进行补充推荐。出版社的推荐数量不超过该社出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数量的2%,推荐指标不足1种的按1种推荐;未承担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出版任务的出版社可以推荐1种。未能通过学校、省教育厅渠道推荐的教师也可以通过出版社渠道推荐。
2、推荐形式
分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验教材、习题集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系列教材(丛书)可按单种推荐,也可按全册/成套/系列整体推荐。按全册/成套/系列整体推荐的,所包含的教材必须全部符合推荐范围要求,推荐时占一个推荐名额,在评审时所包含的教材均达到规划教材标准方可入选规划教材。
四、推荐办法及联系方式
教材出版时间在2006年1月至2009年12月之间,有意向申报“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的教师,需填写《“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表》(附件3)(一式三份)交到学院。
请各学院(部)于2011年12月25日前将推荐表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子版发送至jwcjxgl@126.com。
联系人:张兴琳 电话:28877207
教务处
2011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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