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总结和推广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先进经验,并为第七届省级、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做好准备,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范围包括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能够针对目前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有效的、实用的解决方法,取得突出成绩,并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价值的优秀成果。
教学成果主要包括下列方面:
(一)在转变教学思想与理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基本要求
1.申报的教学成果必须是以浙江工商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唯一完成单位的成果。校内跨部门、学院共同完成的教育教学成果由主持部门、学院组织联合申报;鼓励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申报,但须由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
2.申报的教学成果可以是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基础上形成的成果,也可以是非培育项目形成的成果。
3.主要完成人应为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者;本次申报不限主要完成人人数,但主要完成人应为主要的实际参与者。主要完成单位应为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
4.已获得过历届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的教学成果,不得再申报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
三、申报名额及评奖数量
1.各学院(部门)申报无名额限制,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2.学校拟评审8项左右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2项左右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为保证质量,可以缺额。
四、申报程序
凡符合申报范围、基本要求的教学成果,由各单位组织推荐,并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工商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1份。
2、文字总结报告(一般不超过5000字),一式1份。
3、相关佐证材料(论文、教材、学生专利证书、学生奖励证书、课件、培养方案、新闻报道等),单独装订成册,1份;如果成果为教材,提交教材2本或2套。
4、《浙江工商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
各学院(部门)汇总上述材料,在2012年2月24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薛玉刚(电话:28877212),并发送申报书、汇总表的电子文档至zjgsu_jwc_jyk@163.com。
务请各学院通知教师在寒假期间认真充分准备,确保高质量的教学成果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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