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推免生的原则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扎实专业基础,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2.申请人须是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科所学专业前茅,取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及名额。
4.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产生了较大效益等证明材料)可优先考虑。
二、组织机构
1.选拔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许永斌
副组长:朱朝晖
成员:曾爱民 陈高才 柴斌锋
纪律监督:陈为人
2.复试小组人员名单
各复试小组分别由学院安排专业教授或副教授共3人组成(含英语口试)。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复试成绩的计算
3.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40%+英语口语成绩*10%,其中各分项成绩满分以100分计。
4.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每生不少于20分钟。
四、录取原则
1.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根据复试总成绩排名,结合推免生的政治思想表现,科研工作能力,培养潜力,在学院专业招生计划名额内择优录取。
3.综合面试成绩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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