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根据《关于实行党支部年度工作汇报制的通知(试行)》(见附件),现将组织开展党支部年度汇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报对象
全校各党支部(不含直属党支部)。
二、实施步骤
1.各党支部结合附件通知中的“汇报内容”,参考《浙江工商大学党支部工作事项参考表》,做好一年工作的总结。
2.分党委、党总支在支部年度总结的基础上,通过召开交流会、座谈会等方式,于12月底前完成所属党支部的年度汇报工作。
三、其他说明
1.各分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第一次的党支部年度汇报工作。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分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中的一个内容。
2.党支部书记作为支部年度汇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梳理、总结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同时通过交流汇报,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提升支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持续推进支部建设。
组织部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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