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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杰德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0-05-18 阅读:129

为回报母校的教育和培养,鼓励在校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奋发成才,校友企业宁波杰德化工材料有限公司捐资设立财务与会计学院杰德奖学金。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协议(编号:ZJSUEF2019004)》,特制定评审管理办法如下:

一、奖学金奖励对象、奖励标准及设立期限

1、杰德奖学金奖励对象为财会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  

2、杰德奖学金奖励标准为4000/人,每评奖年度评出5名获奖者。

 3、杰德奖学金每评奖年度评选一次,向获奖者颁发奖金和“杰德奖学金证书”,年奖金总额为2万元,设立期限为5年。

二、申报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在评奖年度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

1)学术科研方面有突出表现,取得丰富的学术科研成果的;

2)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

3)专业学习成绩优异,专业素质排名列本专业前5%,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平均分90分以上的;

4)在ACCA全球统考中获得单科中国大陆第一及以上成绩的;

5)以优异的成绩考取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生的;

6)在校期间创业成功的;

7)担任学生干部,年度工作考核优秀,为学院、各级学生组织或所在集体取得重要荣誉作出突出贡献的;

8)在学风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所在班集体获得突出荣誉的;

9)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学生党建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重要荣誉的;

10)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获省级以上表彰的;

11)勇于克服困难、顽强拼搏、积极进取,有突出的自强事迹,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的;

12)在乐于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志愿者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

13)在文体等方面有突出才艺,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

14)在其他方面有突出的表现,为学校、学院取得突出荣誉的。

三、申报程序和评审管理办法

1、自主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

2、学院初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申报同学递交的奖学金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做出初审,初审合格后,可以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3、投票:学院制作候选人宣传海报,并将个人照片、优秀事迹进行展示,由全院学生对候选人进行公开投票,根据初审及投票情况确定参加最终评审名单。

4、评审委员会讨论审定:评审委员会委员根据候选人现场展示、书面评审材料及公开投票情况给予投票打分,依据投票情况产生5名获奖者。

 5、申报评审工作每年四月份进行。

6、评审委员会名单在评审前公布,一般由学院、学校有关部门领导、老师及校友代表组成。

四、本评选办法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操作,院党委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财务与会计学院党委

                                                                                    2019年 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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