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8〕269号)文件规定,学院组织开展了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的推荐评审工作,共有9名本科学生参评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经学院评审委员会评选,拟推荐会计1701班厉佳妮、国会1701班徐嘉仪2名同学。现将评比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0年10月16至10月23日,如有异议,可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尹雪鸿老师,28008110,电子邮件:442481892@qq.com;可向院纪委书记吴少波老师反映,电话:28008107,电子邮件:wsblaw@163.com。反映问题时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会计学院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1:公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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