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
为了表彰在学院班级心理健康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特进行“会计学院心理工作优秀个人”评比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 在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或心理健康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贡献的同学;
2、 心理委员、或其他表现突出的同学都可以申报;
3、 全院总名额为10名,以通报表扬的形式进行表彰。
4、 评选由会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
请各班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请将申报表发送至ckxyshelian2016@163.com邮箱,主题注明“会计学院心理工作优秀个人+姓名+班级”,申请截止日期为12月29日中午12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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