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17级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30 阅读:318

学院2017级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会计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2017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0年12月30日起到2021年1月5日止,共7天。如有疑义,请联系陆栋健老师,电话:28008125。

附件:

【2021.01.05】会计学院2017级素质拓展学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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