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学院2017级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21 阅读:396

学院2017级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会计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2017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0年4月21日起到2021年4月27日止,共7天。如有疑义,请联系陆栋健老师,电话:28008125。

【2021.04.17】会计学院2017级素质拓展学分(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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