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全体2021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精神,学校研招办对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调档、签订定向协议相关事宜作以下要求:
1. 全日制非定向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必须统一调档。学院将于5月15日前向非定向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通过邮箱(考研报名注册时登记的邮箱)发送人事档案调档函PDF扫描件。如个别考生有特殊要求,可联系我们寄送人事档案调档函纸质版。
2. 定向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必须统一签订《浙江工商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个版本,详见附件一、二)。考生须将该定向协议书打印一式三份,将乙方、丙方需填写内容、签名、盖章事宜办完后,于5月15日前寄送至会计学院(邮寄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 沃益芬老师收 联系电话:0571-28008105 邮编:310018),学院收集整理无误后,将定向协议书统一上交至学校研招办。学校研招办将在下学期开学初返还考生其中两份。
3. 拟录取考生的党、团组织关系调转和户口迁移手续详见学校研招网后续《新生入学须知》。如需提前填写信息,可按以下地址填写:
浙江省内学生党员无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转往中共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委员会;浙江省外学生党员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去处:会计学院。团员关系在“智慧团建”系统进行转接,接收单位为:浙江省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团委,需备注具体专业,入学后团员证交所在学院团委。
咨询电话:熊老师(党组织关系) 0571-28008137
陆老师(团组织关系) 0571-28008125
附件一:浙江工商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全日制适用).doc
附件二:浙江工商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非全日制适用).doc
会计学院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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