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三)
发布日期:2021-05-26 阅读:510

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商大教〔2016〕134号),经学生本人于2021年5月26日补申请,学院审核,将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5月26日起到6月1日止,共7天。

附件(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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