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公示情况
发布日期:2021-10-14 阅读:885

研究生各班级、同学: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和《会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计分标准》的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会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最终评审结果按照排名顺序予以公示(推荐前5名)。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0月18日。如有异议,可于10月18日前向学院反映,联系人:徐老师,电话:28008116。


附件1:2021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xls

附件2:2021年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员情况.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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