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关于开展党员教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0 阅读:183

院内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发挥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立足本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发展,促进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打造新时代高校党建高地,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学院决定开展党员教师工作室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各专业系教师党支部、行政教工党支部党员。

、建设要求

党员教师工作室重点聚焦主责主业,创新工作方法,创建平台载体,创立典型示范,着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体现先进性。要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工作室负责人、党员、骨干的引领作用,引领党员、教师与时俱进,走在教育改革的前列,为推动学院发展做出贡献。

2.体现示范性。在充分挖掘党员骨干的基础上,建立党员教师工作室,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使党员工作室成为塑造学院党员形象的窗口。

3.体现服务性。利用好党员资源,从能为师生提供科研指导、课程指导、竞赛指导、职业规划、心理辅导、公益服务等各类服务的党员中,挖掘有一技之长、乐于为师生服务的优秀党员,发挥特长,联系师生、服务师生

4.体现辐射性。加强对工作室的管理,制定行动计划,形成辐射项目,将工作室打造成党的方针政策的传达室、党员师生的连心室、困难师生的解难室,将党的力量辐射给广大群众。

5.体现组织功能。加强党员工作室阵地建设,鼓励有独立办公场所的教师党员积极申报,将工作室打造成提升党员党性修养的基地。

、工作要求
    1.请有意申报的党员,于2022年6月24日之前,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到邮箱gaocj@zjgsu.edu.cn。

2.学院将为入选的党员教师工作室挂牌,并予以一定的经费支持。

联系人:高仓健,联系电话:28008113

 

附件:会计学院党员教师工作室建设申报书.doc


 

                           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党委

                               202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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