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推免遴选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2-09-13 阅读:1722

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商大学[2021]136号)和《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商大会计学院[2021]7 号),经学生申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定,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3-9月22

公示期限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29月2216:00 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电话:28008110,邮箱:442481892@qq.com;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违纪违规情况的,可向学院纪委反映,电话:28008107,邮箱:wsblaw@163.com。

 

   会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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