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05 阅读:824

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商大教〔2016〕134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会计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2019级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王敏老师,地点:综合楼815,电话:28008106。

  会计学院2022-2023(1)19级创新创业学分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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