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9级各班: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会计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2019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3年4月11日起到2023年4月17日止,共7天。如有疑义,请联系张老师,地点:综合楼717,电话:28008125。
会计学院2022-2023(2)19级素质拓展学分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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