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22-2023(2)19级素质拓展学分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11 阅读:526

学院2019级各班: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会计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2019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3411日起到2023417日止,共7天。如有疑义,请联系张老师,地点:综合楼717,电话:28008125。

会计学院2022-2023(2)19级素质拓展学分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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