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06-02 阅读:356


根据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关工作的要求,参照《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经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商定,制定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和指导思想

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进行。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第一负责人,分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学院纪委书记参与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复试

      (一)复试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由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商议确定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以及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组成,并指定1人为组长另设秘书1。凡有近亲属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员报考本专业的教职工,不得参与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职责:根据学校和学科相关要求,执行复试程序,做好复试记录;评定成绩,给出排名次序,提出是否拟录取的建议。

      (二)复试名单

已通过公示的“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由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查

考生需将下述材料分别排序按要求合并成pdf文件,以“报考专业+姓名”格式命名,于66 1200前发送指定邮箱:caikuaiboshi@126.com,并于当天将原件带至现场进行报到。按照《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等文件精神,工作人员将提前联系考生确定考生健康状况,考生复试当天请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1份(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3)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应届生证明(说明在校类别、具体毕业时间)

4)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调档、进入脱产学习的证明;

5)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

6)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

  (7)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也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审核材料时,将以考生截止时间内最后一次在邮箱内提交的材料版本为准。  

未提交学校要求的全部材料者不得参加复试,规定时间前未提交学校要求的全部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内容和程序

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1.笔试及注意事项

由学院安排进行,考试科目为会计专业综合,内容为专业英语及专业知识。笔试时长2小时,卷面成绩为100分。

2.面试及程序

 ①考生在候考室等候,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证件,确认考生身份后叫号入场

 ②考生自我陈述(1分钟左右)。

 ③考生抽取英语口语试题并作答:每个专业准备试题库按编码1.2.3.4...排列供考生选取,由考生当场报数字抽签确定题号(2分钟左右)。

 ④考生介绍博士生学习阶段研究计划(10分钟,请自行准备PPT文档)。

 ⑤面试小组老师提问和考生回答(7分钟左右)。

 ⑥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前一名考生开始面试时,由面试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

 ⑦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⑧参加面试教师现场独立评分。

面试过程中的评分参考(100%):

 ①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及能力;

 ②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

 ③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

面试环节做好详细记录,对每名考生的考核过程全过程录音。

      (五)成绩总评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总成绩由复试总成绩决定。

   复试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30%+面试成绩(百分制)×70%

      面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10%+导师面试成绩×50%+复试小组面试成绩×40%。                     

、录取及体检

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不足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由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建议录取的考生名单,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拟录取名单。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发布后两周内寄到会计学院(顺丰或EMS邮寄)。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综合楼815办公室王老师,电话:0571-28008132。   

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发布后两周内将档案调至学校(应届毕业生的调档时间以学校开具的调档证明为准);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发布后两周内将定向协议书寄到招生学院,逾期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导师确认

        博士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制,考生直接报考导师。总成绩入围的考生若因报考导师招生名额已满,可进行导师调整,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是否服从导师调剂。导师调整需经相关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但一般只可在同一学科(专业)内适当调整。

、管理和监督

1.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因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和所在单位之间的问题而影响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或不被录取、不能报到入学等方面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并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且下一年度不再接受其申请。

3.复试信息公布。对考试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 )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各一级学科(或招生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安排等信息在各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4.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招生学院进行复议。

5.学院咨询电话:0571-28008132

6.学校研招办咨询电话:0571-28877234,0571-28877235

7.举报投诉渠道: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复试举报投诉。对复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0571-28877069,举报投诉邮箱zjgsujw@126.com

若上级对招生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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