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2024届推免生遴选奖励分认定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14 阅读:1131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商大会计学院[2021]7号)和相关文件规定,学院拟定“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2024届推免生遴选奖励分认定情况”,现予以公示。

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2024届推免生遴选奖励分认定情况公示.xlsx

公示时间:20239月14-9月16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向学院纪委反映。

学院纪委电话:28008107;电子邮箱:4424818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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