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会计学院本科生综合评价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24-01-27 阅读:1929

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素质评价办法的通知》{浙商大学〔2022〕122 号},结合会计学院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2024年会计学院本科生综合评价细则(试行)


现将本细则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7日-2024年2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张明飞老师,联系电话0571-28008115。



 

关注学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