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0级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商大教〔2016〕134号) 文件,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会计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2020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4年4月9日起到2024年16月日止,共7天。如有疑义,请联系张洁老师,地点:综合楼717,电话:0571-2800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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