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结果公示(二)
发布日期:2024-05-28 阅读:436

学院各班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将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528——2024年63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老师,地点:综合楼815,电话:28008106

会计学院 2023-2024(2)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 - 补充.xlsx

关注学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