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26届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04 阅读:10

学院本科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22〕125号)有关规定,经学院资格初审、申报和学院评审,确定会计学院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如下(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3月7日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电话28008115,或向学院纪委书记蒋老师反映,电话28008107。


2026省优公示.xls

2026校优公示.xls





会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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