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关于推荐2025年度(2025—2026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27 阅读:13 次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 管理办法的函》(浙残基函〔2026〕2 号),现就做好2025年度(2025—2026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 推荐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残疾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持有有效残疾人证),2026级新生不参与本次申报。

二、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对照2026年新修订《浙江省 “康恩贝自强奖学金” 评选管理办法》(附件 3)自主提交申请。

(二)学院初审。学院严格对照评选管理办法,结合申请人实际情况开展初审,初审通过后将符合条件学生的全套申报材料报送至学工部学生管理科。

(三)学校上报。学校完成审核、综合评定后,确定推荐名单与获奖等次,统一报送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 评审办公室审定。

三、报送要求

申请同学请于2026年11月2日16:00前把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交辅导员老师,材料包括: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报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文件命名:XX姓名+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文件命名:XX学院+汇总表;

3.佐证材料复印件:

① 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残疾人证;

② 银行卡正反面;

③ 申报周期(2025—2026学年)内获奖证书、成果证明等材料。证书须按照申请表内奖项填报顺序依次排列;奖项已评审通过、证书暂未下发的,可由学院出具获奖证明替代。



会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27日


附件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报表.docx

附件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汇总表.docx

附件3:关于印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管理办法的函.pdf


关注学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