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
为认真做好我校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教育部等六个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20〕104号),现就2025/2026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学生
二、认定流程(整体9月30日前完成)
1.学生申请,通知发布后,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必要辅助说明材料(自己撰写的介绍家庭情况的材料或者由户籍地所在单位开具的情况说明等),学生本人应书面承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签字(民政等部门已进行相关信息比对的,无需提供辅助说明材料)
2.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并公示。根据申请情况,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并面向全班公示成员名单。
3.班级评议。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通过评议小组会议的方式初步确定本班级学生资助对象名单和对应等次(重点资助对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所有学生的6%),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会议流程参考附件2 并形成会议记录纸质版上交辅导员,辅导员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存档。评议结果填写附件3报学院辅导员审核,审核无误后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4.学院资助工作组审核公示。学院资助工作组负责汇总审核班级评议小组提出的资助对象名单,在适当范围公示学生资助对象名单,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5.学校核准、公示。学院将认定名单以适当方式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三、系统认定流程(整体10月7日前完成)
1.学生申请。学生10月7日前,通过手机端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登录网址,进入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点击“本专科资助对象认定”进行业务办理。(特殊群体在认定申请时无必填项信息,仅需签字提交申请即可)
(1)用户登录手机端(钉钉或微信扫码进入)
(2)手机端登录网址
https://zhzz.zjedu.gov.cn/zhzz/#/login
(3)学生账号登录
账号:身份证号(身份证最后一位为X时,请填写大写的英文字母X)
初始密码:身份证号+Kth@9277
(例:如果身份证为123456789X 则初始密码为123456789XKth@9277)
*学生操作流程:选择业务——确认身份(首次操作需上传证件照)——填写必填项、签字提交——完成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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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核、认定。请各位辅导员老师于10月9日前完成审核工作。
3. 学院审核、报送。
三、工作要求
各班级要严格规范的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流程,确保认定工作公正、透明、规范。要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宣传,加强资助政策、认定程序、认定方法和认定标准的宣讲,让学生清楚了解在评定过程中虚假申请资助的后果。积极发挥学生监督作用,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并及时告知家庭经济变化情况。
附件1:浙商大学〔2020〕104号 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doc
会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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